【 任 務 】
1. 蒐集政府現行適用各行各業所通用之有關商業及商業團體之法規資料,並通告台北市商業會旗下各產業公會轉知所屬會員(透過網站)。 2. 如政府有發佈要修改適用各行各業通用之有關商業及商業團體之法規,本委員會得視情況,透過台北市商業會發文或其它方式轉知給與旗下各產業公會,召集各公會團體與學者專家舉辦臨時座談會,透過研討、聽取、交流與彙整各產業公會之意見,再將結論與建議透過台北市商業會發文給與修法相關單位。 3. 本委員會會適時研究政府現行與商業有關之各種通用法規或措施,如發現有不合時宜之法規,本委員會得視情況,透過台北市商業會發文或其它方式轉知給與旗下各產業公會,召集各公會團體與學者專家舉辦臨時座談會,透過研討、聽取、交流與彙整各產業公會之意見,再將結論透過台北市商業會發文建議相關單位招開修法研討會,以符合環境變遷所需。 4. 如政府有發佈要修改適用各行各業通用之有關商業及商業團體之法規,本委員會會派專員積極參與各項法令修正及檢討會議,並將動態與進度向有關公會報告,必要時候,本委員會會依照本委員會任務第二條辦理之。 5. 針對台北市旗下各產業公會非屬通用型之特許或專屬法規,各產業公會得發文給予台北市商業會,要求本委員會針對此產業之法規適用性或修法招開專案會議,由本委員會與發文公會理事長指派專員與邀請學者專家公同與會研討、聽取、交流與彙整,再將結論與建議透過台北市商業會與提案之公會發文給與該法之相關單位參辦。 6. 配合政府籌辦各種商業法規之講習或研討會,透過台北市商業會發文或其它方式轉知給與旗下各產業公會。 7. 協助公會(含會員)邀請相關單位或協助發文取得相關法規之函釋,讓公會或會員清楚明白如何在適法性情形下運用各種法規,減少誤用情形。 8. 本委員會對各商業團體會務之研究、設計與建議有牽扯到適法性問題,台北市商業會之產業發展委員會與旗下各產業公會可邀請本委員會商討新制度之適法性,共同謀求在法令規定下合法執行。 9. 本委員會針對國際間與台灣政府遏制仿冒商標、防制商品劣偽之相關法令負有蒐集與研究之任務,並適時透過台北市商業會發文或其它方式轉知給與旗下各產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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